关于《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关于取消购房登记申请人摇号选房资格的函》的公告

2018-01-18

2018117日,我处收到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关于取消购房登记申请人摇号选房资格的函》,“绿地新里城”项目购房登记申请人*驰(身份证号码:510184********0018,购房登记号20180103006878)、*雪莹(身份证号码513221*********0026,购房登记号20180103001847)经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核实,确认该两名申请人因录入购房登记报名系统的身份证号码与实际号码不符,取消该两名申请人本次在绿地新里城项目的摇号选房资格。

该两名申请人*驰、*雪莹在“绿地新里城”项目购房人名单中对应的公证摇号编号为B5186 号、B1510 号。我处将于公证摇号现场剔除该两名申请人公证摇号编号。

 

附件:《成都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关于取消购房登记申请人摇号选房资格的函》

  

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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