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7
10月中旬,我处接到某企业的公证申请,该企业一名大股东在千里之外的某监狱服刑,急需授权家人代办该企业贷款展期及相关事宜。受理该公证的公证员付琳和助理邓薇随即致电监狱,了解疫情期间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
监狱方告知,疫情期间,会见人员需携带当天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才进能入监狱,但是由于路途遥远,公证员如果在成都做检测,等拿到报告的话就赶不上飞机了,如果到了监狱所在地再做检测,当天又拿不到检测结果。付琳和监狱方反复沟通后,监狱同意可以凭3日内的检测报告办理会见手续。
付琳查询了航班时间,发现抵达监狱所在地时已经临到下班时间,当天无法办理会见手续,多拖一天,企业面临的罚息不是小数目。付琳再次和监狱联系,希望得到监狱的理解与支持,特事特办,先远程预审会见手续所需资料,提前安排当事人在会见室等候。
一切准备就绪后,公证员付琳和助理邓薇于10月19日下午4:30赶到监狱,由于提前预审了会见资料,会见手续办得很快,在最短的时间内见到了当事人。会见结束后,公证员和助理连夜返回成都,并在第二天赶制出了公证书,通知当事人的家人来领取。
当事人的家人拿着公证书感激万分,表示蜀都公证处的办事效率和速度简直出乎意料,公证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敬业精神让他们太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