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与成都中院执行局的相关合作 我处公证员急赴宜宾协助妥善处置被执行财产

2020-08-25

近日,我处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知要求,由司法辅助事务部在紧急事态下,派出公证人员赶赴宜宾,配合相关各方,克服重重困难连续工作近48小时,圆满完成对一起因自然灾害导致紧急转移被执行财产的保全证据公证。此次公证涉及的被执行财产是150余吨、价值约3000万元的原酒。

这批原酒是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宜宾红楼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融资租赁合作纠纷的案涉抵押财产,法院执行中指定成都工投进行保管。前段时间,长江流域频发史上罕见的洪灾。8月18日,成都中院执行局通知成都工投,称按宜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近日将有洪峰经过宜宾,案涉原酒存放地有可能被淹没。同意该公司由蜀都公证处以公证方(当事人领取通知) 式对上述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以最大限度保障抵押物不受损害的方式紧急转移案涉抵押物。

获知通知后,我处司法辅助部立即抽调精干人员,指派公证员张跃伟、公证员助理王霄于18日下午5时出发,临近晚9时到达宜宾红楼梦酒厂,由成都中院执行局委托的宜宾中院执行局牵头,与申请方成都工投、被执行方宜宾红楼梦酒业、第三方监管公司、宜宾合力公证处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临时指挥部进行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转移工作。我处人员负责对转移全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并配合法院方对转移后的原酒进行查封。

顾不得随时可能来的洪水,张跃伟与王霄立即进入原酒存放现场。150余吨原酒装在205个陶制大罐中,由三辆罐车进行转运。由于洪水的原因,厂区停电,现场一片漆黑,全靠手电筒、安全帽射灯照明。装好一辆罐车至少得3个小时,张跃伟、王霄全过程盯守不敢松懈。罐车装好后,需运到20公里外的指定地点卸酒装罐,张王二人轮流跟车押运,见证卸装过程,对罐车往返过磅的情况进行摄录、数据进行记录……直到凌晨5点半,苦干一通宵,转移了40吨原酒。张跃伟、王霄与各方人员休息两小时后,又投入连轴转式的工作,一干又是将近24小时,直到20日早上7时,所有原酒均平安转移到新存放点——第三方监管公司的一个不锈钢大罐中。

休息了不到两小时,9时,张跃伟、王霄又赶到原酒新存放点,与法院方、申请方、被执行方、第三方监管公司、合力公证处、评估公司、存放地库管等人员集合召开现场 会议,对运转数据进行公证,

并由公证员取10瓶样酒,供供各方评估、验证使用。最后,公证人员配合法院人员攀爬于近5米高的大罐各处,对底部的出酒口、清洁阀,侧面的进酒口,顶部的观察口、排气孔,将写明经公证后数据的封条进行张贴。当我处最后一名公证人员离开时,已经是20日下午5时。这批抵押原酒的数据定格于158.72吨——这个公证人员经过将近48小时奋战得到的符合实际的数据,因为公证人员遵守《公证程序规则》,操作全过程严格、严密、严谨,得到此次转移工作各参与方的完全认可和接受。对我处公证人员在本次公证中所表现出来的职业精神、专业态度和工作成果,参与各方都表示十分满意。

这是我处8月11日与成都中院执行局正式签署“综合联动执行服务中心合作备忘录”后,充分领会和贯彻成都中院执行局长尹红“真正实现公证对司法辅助事务的有效承接不断完善提升,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市司法局副局长全勇“强强联手碰撞出耀眼的火花,探索出更多更新鲜的方法和经验,供公证同业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借鉴”的指示精神,主动作为、发挥和展示公证专业优势的一次有益尝试,同时,也昭示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良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