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由于特殊原因,当事人既不能来公证处办证,公证员还不能白天上门办证,当事人还要得急——当晚办理第二天一早就要出证。这个证办不办?我处公证员吴畏用实际行动作出了回答:当事人急,我们就应该救急;当事人难,我们就应该解难。
国庆节前夕,9月29日下午临近下班,业务三部公证员吴畏接到成都某集团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向本处申请为其客户受理内容为签订抵押合同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委托公证。经过沟通,了解到客户在涉密单位工作,上班时间不能来公证处办理,公证员也无法在上班时间上门为其办理,而贷款银行要求该抵押登记需在国庆节前完成,必须在9月30日上午拿到公证书。时间很紧,只能当晚完成受理工作。了解情况后,吴畏没有犹豫,决定晚上9点客户下班后,上门为其办理。为顺利出具公证书,吴畏一次性告知了当事人需准备的资料,此时得知,当事人房产证原件存于银行,也需要晚上9点左右在银行工作人员处取。为不影响当事人正常休息,吴畏决定兵分两路,请助理吴红蝉提前准备好所需受理文本,晚上9点准时与客户碰面,吴畏自己到银行工作人员处审核房产证后再赶往上门办理地点。晚上10点左右,吴畏完成受理后又返回办公室上传资料等待审批。次日上午,公证书被顺利领取,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并对本处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表示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