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习近平总书记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家事法律服务需求,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秉持“为民、便民”公证服务宗旨,专门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家事公证法律服务在预防家庭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保障财富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2016年5月成立以来,接受各类咨询1.7万余次,为当事人调查收集家事证据3千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千余份,办理家事类公证9千余件。3月9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刘志诚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调研时指出:“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把公证为民落到了实处,落到了细处,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就是要像家事法律中心这样,让老百姓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实行“三心服务”家事“进门讲”
(一)进一步做优家事服务,暖心。当事人家事服务需求除了财产问题外,还夹杂着情感、心理等非经济因素,因此公证人员的综合素养及服务态度也决定着服务质量。为提升“服务温度”,除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外,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还特别设立家事形象专员岗,对公证人员接待礼仪、工作状态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公证人员服务更优质,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持续保持“零投诉”,当事人服务体验感好。
(二)实行“一对一”服务,放心。为充分保障当事人隐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区别于传统窗口式服务模式,采用独立办证接待室,由经验丰富的公证人员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服务,减轻、消除当事人的顾虑、焦虑,保障当事人需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家事服务私密性强。
(三)提供代为取证服务,省心。对当事人而言继承涉及的法律复杂、证明材料归口部门多,本已百感交集的当事人获取证据更加费时费力。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经当事人授权后,指派家事调查员调查收集证据并出具调查报告,公证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出具公证书并代办不动产权证,当事人免受多地取证,往返跑路之苦。
二、凸显“三大价值”,了却“家中事”
(一)“源头治水”,体现公证预防纠纷价值。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推出家事顾问服务,根据当事人需求,对家事类法律问题进行分类解答,提供法律意见书,满足群众对非诉法律服务的日常需求。开展婚姻协议公证、提存公证、代办分割过户等公证服务,解决当事人之间因约定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矛盾激化等一系列潜在问题,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二)“协同作战”,体现公证化解矛盾价值。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解纷机制中的公信优势及平台优势,在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和参与司法辅助试点的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与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安排经验丰富的公证员在当事人婚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确定、遗产继承争夺、损失费补偿等家事纠纷中大力开展调解,积极进行“诉讼内外”矛盾化解,“二中心”成立至今共参与调解820余件,其中当事人撤诉、达成协议的370余件,在平息家事纠纷、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不负嘱托”,体现公证保障权益价值。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推出综合性的“养老公证法律服务”,通过意定监护公证解决老年人在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照料问题,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设计“无忧成长方案”,通过遗嘱信托公证持续保障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成长。私人制定家族财富传承计划,为企业家“顺利交班”“家族和睦”设计系统方案并监督实施,满足“创一代”的家业长青意愿,减轻继承人“守业”压力,解决家族精神、物质财富代际传承难题。
三、聚力“三项建设”,服务“再提升”
(一)文化建设领发展。成都市蜀都公证处通过十年如一日坚持传唱《公证之歌》,设立年投入超过20万元的蜀都公证慈善基金,开展节假日爱国、敬老等专题公证公益法律服务,为特殊群体免费上门办证等方式,不断增强公证人员的人文精神、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减免当事人公证费用56万余元,公证人员的公益、奉献精神由自发向自觉延伸。
(二)分工考核出效率。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实际需求,设立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兼职管理、网上预约与咨询、现场咨询、接待办证引导、家事调查员、后勤保障等8类职责明确的服务岗位,狠抓业务知识、技能、礼仪培训,同时建立“瞻前顾后”的“链式绩效考核制度”,让不同岗位人员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公证人员积极性、责任心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标准建设促规范。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在办公环境、公证人员日常考核、激励分配、职业发展,公证服务流程,业务统计分析,宣传推广等方面建章立制,全方位落实标准化,让公证人员的业务工作及行政人员的管理工作有规范可循,避免工作的任意性、随意性,牢牢把控服务质量,不断强化公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