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12315”投诉站首例纠纷调解成功

2024-05-23

5月6日,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到了来自市民杨先生的投诉。杨先生在《今日头条》上看到某医美机构的广告,于2024 年 4 月 18 日来到该机构被宣传"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当天交钱后就进行了该项目。第二日觉得双眼袋酸胀,眼角刺痛,看不清,去医院检查后初步诊断为不明液体刺激引发炎症。后续治疗一直不舒服,多次诊断均为细菌感染引起的眼部炎症。杨先生与该医美机构多次沟通要求退款和赔偿均无果。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收到杨先生的投诉后,将投诉转至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投诉站。公证员熊星及工作人员杨荔涵查看了杨先生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研究案情之后与杨先生取得联系,了解了杨先生的诉求:强烈要求该医美机构书面道歉。由于杨先生未提供医美机构的联系方式及林女士(杨先生称给其操作“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公证员致电了该医美机构客服热线,客服告知公证员该美容机构没有林女士这个职员,也没有诊疗过杨先生这个客户。随后一位自称是该医美机构客服的人用私人电话致电公证员,提供了当时联系杨先生做“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的贾姓男子电话,公证员致电贾姓男子,贾姓男子告知公证员“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的操作没有任何问题,且杨先生未能提供医院的鉴定报告,他们不愿赔偿道歉,如果杨先生愿意,可以重新进行“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公证员将以上经过告知杨先生,杨先生不接受二次进行“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也不愿提供医院鉴定报告。随后公证员又进行了第二次调解,最终,贾姓男子愿意赔偿“离子负压消融”术消融眼袋费用880元及医药费300元,并对杨先生口头道歉,杨先生接受了赔偿及道歉。

这是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投诉站挂牌以来处理的第一个投诉,杨先生表示很满意处理结果,并对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表示了感谢。

据了解,医美行业的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服务的水平和安全性、信息的透明度、营销行为的合规性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影响了医美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健康发展。这一案例的成功处理,是我市公证行业积极参与守护消费安全、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为我市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作用、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提供了更多的参考途径。